世茂集团公布境外债务重组进展,计划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债权人会议,3月13日高等法院聆讯,旨在达成债务重组协议。
该清盘呈请由深化连盛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涉及金额2.58亿元人民币,与招银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相关的跨境贷款担保有关。
深化连盛投资有限公司(呈请人)于2025年1月10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对世茂集团的清盘呈请,涉及公司与招银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跨境贷款所提供的担保,未偿还金额约人民币257,962,677元。
2024年12月,世茂集团合约销售额约为人民币28.3亿元,合约销售面积为224,856平方米,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2590元。
世茂集团提议重组计划以去杠杆和保障股东权益,包括发行强制可换股债券和增加法定股本,80.72%债权人支持,控股股东许荣茂持股将摊薄其他股东约29.60%。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南昌水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12月19日新增了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金额高达10.8亿元人民币,由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于一般同意费截止日期(即2024年12月10日香港时间下午5时正),持有范围内债务本金额80.72%的计划债权人已加入债权人支持协议。
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世茂股份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除已在前期公告中披露过的以外,新增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合计10.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0%。
截至本公告日期,持有范围内债务本金额80.72%的计划债权人已透过加入债权人支持协议或同意加入债权人支持协议来表明对建议重组的支持。
上海世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265,000,000股股份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7.0645%。此次冻结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属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于2024年11月,世茂集团合约销售额约为人民币27.2亿元,合约销售面积为227,620平方米,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1951元。
两起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南京硕天置业有限公司、福建钱隆津晟投资有限公司等,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
于本公告日期,合计持有范围内债务本金总额约79.06%的计划债权人已透过加入债权人支持协议或同意加入债权人支持协议来表明对拟议重组的支持。
香港高等法院驳回针对世茂集团的清盘呈请,为公司争取更多时间完成115亿美元债务重组计划。此前,部分银行和债券持有人已同意该方案。裁决增强了世茂集团推进重组的信心,并确保其业务持续运营。
截止2024年11月29日,世茂股份及子公司公开市场债务、非公开市场的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债务累计188.43亿元未能按期支付,其中累计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公司债券利息共1.52亿元。
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和重庆浚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高达4.3亿余元。